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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科技专业人士 |
一、专业人士种类:产业科技专业人士
二、大陆地区专业人士应具备之专业资格:
甲类:短期产业科技人士是指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
1. 具博士学位。
2. 具硕士学位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 具学士学位及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之专业活动:
短期产业科技活动,是指会议、演讲、研习、技术指导等活动为主。
四、邀请单位资格
与受邀人士专业领域相关之台湾地区公民营事业或产业公会或团体符合下列资格之一者:
1. 生产事业或技术服务业:资本额或年营业额达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上。
2. 产业公会及团体须具有研究机构或研发能力者。
五、申请文件
1. 旅行证申请书。
2. 保证书。
3. 活动计划及行程表。
4. 团体名册。
5. 邀请单位之立案证明或登记证明复印件。但人民团体应附立案或登记满一年证明复印件,并附最近一年会务(含预算、决算报告)经主管机关备查文件及相关专业活动纪要。
6. 具科技专业之学、经历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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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科技专业人士 |
一、专业人士种类:产业科技专业人士
二、大陆地区专业人士应具备之专业资格:
乙类:长期产业科技人士是指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
1. 具博士学位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 具硕士学位及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 具学士学位及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之专业活动:
长期产业科技活动,是指产业研发或产业技术指导等活动。
四、邀请单位资格
与受邀人士专业领域相关之台湾地区公民营事业或产业公会或团体符合下列资格之一者:
1. 生产事业:资本额或年营业额达新台币三千万元以上
2. 技术服务业:资本额或年营业额达新台币一千五百万元以上。
3. 产业公会及团体须具有研究机构或研发能力者。
五、申请文件
1. 旅行证申请书。
2. 保证书。
3. 活动计划及行程表。
4. 团体名册。
5. 邀请单位之立案证明或登记证明复印件。但人民团体应附立案或登记满一年证明复印件,并附最近一年会务(含预算、决算报告)经主管机关备查文件及相关专业活动纪要。
6. 具科技专业之学、经历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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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科技专业人士 |
一、专业人士种类:产业科技专业人士
二、大陆地区专业人士应具备之专业资格:
丙类:海外长期产业科技人士是指:
旅居海外第三地区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或科技管理,并取得第三地区工作证(H-1)或永久居留(PR)身份且具硕士学位以上资历之大陆产业科技人员。
三、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之专业活动:
长期产业科技活动,是指产业研发或产业技术指导等活动。
四、邀请单位资格
与受邀人士专业领域相关之台湾地区公民营事业或产业公会或团体符合下列资格之一者:
1. 生产事业或技术服务业:资本额或年营业额达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上。
2. 产业公会及团体须具有研究机构或研发能力者。
五、申请文件
1. 旅行证申请书。
2. 保证书。
3. 活动计划及行程表。
4. 团体名册。
5. 邀请单位之立案证明或登记证明复印件。但人民团体应附立案或登记满一年证明复印件,并附最近一年会务(含预算、决算报告)经主管机关备查文件及相关专业活动纪要。
6. 具科技专业之学、经历证明。
7. 第三地区工作证或永久居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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